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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我代表县委、县政府,对各位领导莅临无棣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!下面,就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,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。 近年来,在省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正确领导下,我县认真贯彻执行《行政复议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,切实发挥服务中心、促进和谐、保持稳定的作用,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、健康、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。 一、健全组织机构,加强宣传培训 1997年我县成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,与法制局合署办公,现有复议人员4人,均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,能够保证一般案件至少2人承办,重大复杂案件3人承办,人员配备基本能够适应行政复议工作需要。为确保经费保障,我县将每年3万元复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,有效解决了办案经费问题。为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需要,在县政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,配置了电脑、打印机、摄像机等办公设备。大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,提高工作人员素质。经常组织学习《行政复议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积极派员参加国家及省市举办的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培训班。结合每年的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,将《行政复议法》及其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培训范围,并且通过考试检验执法人员的掌握情况。通过学习、培训,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的功能和作用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,对规范执法行为,严格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同时,不断加大宣传力度。通过在电视台、报纸开辟专栏,县人民广场设置普法长廊,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,大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,大大提高了群众依法保护自我权利的法律意识,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。 二、坚持依法行政,严把工作质量 在具体工作中,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依法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,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,坚决纠正违法和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,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有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。一是注重便民原则。在受理环节上,坚持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严格予以受理;对不符合条件的,告知其他途径或反映渠道。二是坚持依法办案。进一步完善了集中审理制度、听证、质证制度和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办制度,在及时化解矛盾、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,有效规范了具体行政行为。三是注重提高办案效率。在审理环节上,对一些事实简单、法律依据明确、程序得当的复议案件,确保在30日内结案。2004年至今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,其中维持27件,撤销5件,终止10件,不予受理2件,驳回1件。大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。在实际工作中,既重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,又重视适当性审查;既重视实体性问题的审查,又重视程序性问题的审查。努力把每一起复议案件都办成“铁案”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,努力处理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,做好解释工作,通过依法办案、公正处事,努力做到“定纷止争”、“案结事了”,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 三、加强制度建设,规范办案程序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,努力确保办案质量。一是建立案件按期办结制度。要求每一起案件都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办结,对确需延期办结的,必须向当事人送达《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》。二是建立集体讨论和领导把关制度。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,必须经过法制局所有同志的集体讨论,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决定。三是建立法定程序办结制度。坚持办案程序公开透明,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救济权。四是规范数据报备和档案管理制度。每年将行政复议案件数据,按半年和全年两次向市法制办报备。2008年我县安装了行政复议统计报备系统后,数据上报效率大大提高,案件信息和数据能够及时、准确、真实的提报给上级机关,增强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联系。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管理,实现行政复议案卷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,保证每起复议案件办结后都能有卷可查。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,规范了行政复议办案程序,提高了办案质量,切实保障了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开展。 四、创新方式方法,提高工作效率 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。一是多措并举,努力提高解决行政争议效率。针对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、利益关系复杂化、行政争议解决难度大的新情况,我们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,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、高效的优势。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,对事实清楚、争议不大的案件,采取简易程序办理;对事实不清、争议较大的案件,则必须到现场核实情况,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和案外人的陈述,增加办案透明度。注重运用和解、调解等手段,化解矛盾,平衡利益关系,促进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,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。对行政机关明显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,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,以取得申请人的理解,避免加重违法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。二是加强协调,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渠道。政府法制机构不断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与合作。首先,县政府法制机构在办案过程中,十分注重与法院、公安、国土、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和联系,通过沟通、协调积极找寻化解矛盾的突破口,从而达到从速、保质办结复议案件的目的。例如:完善信访事项移送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制度,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,对群体性案件的处理相互支持、协调配合、妥善办理,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其次,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,促使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,对一些违法行为,督促其立即改正,从而将行政争议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。 虽然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与省、市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,工作中还有很多不完善、不到位、不健全的地方。在今后工作中,我们将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和新的起点,对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认真分析,采取措施,努力探索,加以改进,不断把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到新水平,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。
二OO九年八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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