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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金福:加强复议监督 推进依法行政
作者:无棣法制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189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10-13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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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施行十周年



    1999年4月29日,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(以下简称《行政复议法》),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。《行政复议法》的颁布与实施,对规范政府行政行为,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在《行政复议法》施行十周年之际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倡导复议为民理念,对于繁荣我县社会经济,推进依法行政,建设法制政府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    学习宣传行政复议始终紧抓不放。《行政复议法》颁布以来,县政府高度重视,大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。结合领导干部学法制度,将《行政复议法》作为一项必学内容列入学法计划,从而加大领导干部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和认可度。不断加大宣传力度,通过在电视台、报纸开辟专栏,县人民广场设置普法长廊,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,大力宣传《行政复议法》,切实提高群众依法保护自我权利的法律意识。同时,搞好执法人员行政复议法培训工作,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的功能和作用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,对规范执法行为,严格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、培训和宣传,使行政复议理念在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中间广泛传播,为《行政复议法》的顺利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。
    复议维权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。行政复议作为一种更直接、更有效的监督形式,十年的宣传与实施,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刻地认识到复议维权的重要性和直接性。《行政复议法》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,明确了对行政违法的救济渠道,它不仅对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,而且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、维护社会稳定、化解社会矛盾,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从近几年复议工作实践看,广大人民群众已经开始认识和尝试行政复议,并能够利用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这一点一滴的尝试与进步,充分说明了《行政复议法》经过十年的实施,已确立了其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,复议维权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。
    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创新。一是多措并举,努力提高解决行政争议效率。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、高效的优势,注重运用和解、调解等手段,化解矛盾,平衡利益关系,促进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,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。二是加强协调,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渠道。复议机构不断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与合作,积极找寻化解矛盾的突破口,从而达到从速、保质办结复议案件的目的。各项复议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创新,提高了办案效率、节约了复议成本,真正体现出行政复议的灵活性和实用性。
    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显著。《行政复议法》颁布实施10年来,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《行政复议法》,坚持以人为本、复议为民的原则,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,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,在提高行政复议水平、化解社会矛盾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,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通过积极畅通复议渠道,秉承公正、便民、高效的办案理念,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信赖;用过硬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工作作风,保证了案件质量,树立了政府威信。由于行政复议的有效开展,近年来我们纠正了一大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,有效地发挥了复议监督的作用,使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,大大改善了我县的执法环境,为我县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。
    历经十年的风雨,《行政复议法》逐渐从幼年走向了成熟。回顾过去,《行政复议法》对于我们加强复议监督,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;展望未来,它必将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。在当前新形势下,我们要以《行政复议法》施行十周年为契机,总结实践经验,强化有效措施,积极探索复议工作新领域,努力开创复议工作新局面,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新进程,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文章录入:无棣法制    责任编辑:无棣法制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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